旅游学院2016年推荐毕业生参加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实施办法

发布者:旅游学院发布时间:2016-04-25动态浏览次数:92

   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《关于2016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》(甘组通字[2016]32号)和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《关于推荐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参加2016年甘肃省委组织部选调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2016年推荐优秀毕业生参加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安排如下:

        一、领导小组

    组   长:贾志斌

    副组长:把多勋  谢致远

    成   员:梁旺兵  万建斌  王  瑞  韩若苑

    二、推荐对象

    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2016年优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。

    三、选调条件

    1、政治素质好,学习成绩优异,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,志愿到基层单位、边远地区和艰苦环境锻炼成长。

  2、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同时具备:①中共党员(含中共预备党员);②综合考评名次列本专业前四分之一;③能如期获得毕业证、学位证(2016年7月1日前))。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,必须具备以上条件中的①③两项,且年龄在28周岁以下(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)、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(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),年龄以身份证为准。

   3、未受过纪律处分;应届毕业生无签约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;服从组织分配。

  4、身体健康。

    四、推荐原则和办法

    1.坚持公平公正、择优选拔的原则。选调生制度是国家为做好培养年轻干部工作,为党政干部队伍储备后备人才的重要工作,确保推荐工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择优选拔,宁缺勿滥。

    2.坚持全面考核、保证质量的原则。在选拔工作中,既要重视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,又要重视考察学生的行政能力潜力。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下达的指标,学院组织对行政能力潜力的考核,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考核,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%

    (1)笔试

    考试科目为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》和《申论》,满分100分。

    (2)面试

    主要考察形象气质、语言表达、逻辑思辨和知识储备等,满分100分。

    3.名单确定

    2016年学校下达我院本科生指标共6名。学院将依据笔试、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推荐名单。

    五、时间安排

    1.本人申请。即日起至2016年4月27日中午12:00之前,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。

    2.笔试面试时间。2016年4月28日上午午8:30至10:30笔试(教10C506教室),下午2:40组织面试。

    3、4月29日,学院研究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。经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学校审核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